本文中,前瞻提出:互联网核心产业主要指随互联网技术诞生而诞生的产业业态,主要包含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和数字娱乐三大板块。不包括其他在互联网技术加持下,对原有产业业态进行升级改造,甚至衍生出新业态的部分。详细分析如下:
鉴于互联网产业庞大的产业阈值,本报告将对互联网产业部分领域进行相关分析,但在考量互联网产业体量时,本文将立足于互联网核心产业领域,只计算互联网核心产业的市场规模体量。
“互联网”时代的当今社会,诞生了一大批优秀的互联网公司,在本文定义的互联网核心产业领域,据前瞻不完全统计,相关上市公司共计41家,从上市地点来看,其中港交所和纽交所上市互联网企业最多,分别达到16家和12家,占比39.02%和29.27%。从产业链布局来看,数字娱乐领域上市企业数量最多,达27家,占比65.85%,第三方移动支付领域上市公司数量仅有一家,占比仅为2.44%,全产业链布局的互联网公司仅有阿里巴巴和腾讯两家,占比4.88%。
互联网上市企业中,阿里巴巴和腾讯为中国互联网产业的两大巨头,其企业布局近乎涵盖了互联网各个领域。其余互联网公司在互联网产业领域则主要集中于互联网产业中的某一细分领域,成为其细分产业领域先进企业。
从互联网业绩对比来看,腾讯、阿里巴巴、美团和滴滴在互联网产业领域营收均在千万级别以上,2020年四家公司互联网产业营收分别为4772.43亿元、7101.16亿元,1360.47亿元和1336亿元。详细情况如下:
从各大互联网公司布局来看,原本专注于某一企业的互联网公司开始谋求多元化发展,因此未来在互联网产业领域,多元化全产业链发展或将成为发展趋势。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互联网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研究、产业链咨询、产业图谱、产业规划、园区规划、产业招商引资、IPO募投可研、招股说明书撰写等解决方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