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议》,青岛市环保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明,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查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安全技能查验组织将排放查验合格陈述摄影后,经过机动车安全技能查验监管体系上传公安交管部门。(8月17日《齐鲁晚报》)
环保标志首见于2009年7月。从实施作用来看,它加速了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的筛选力度,一起被作为有关部门对在用车进行环保合格办理的依据。
由此看来,环保标志的存在价值,更多在于视觉标识办理。不能简略地将停发环保标志等同于撤销机动车查验,这仅仅“表明机动车排放污染合格在形式上不再以绿色和黄色环保标志标明,而是以其排放是否合格判别合格与否。
看似简略的批改,却包含着现代办理的深入逻辑。首先是法治的精力。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大气法》规则,在用机动车由机动车排放查验组织定时对其进行排放查验。经查验合格的,即可上路途行进。依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准则,环保合格标志,不再是在用机动车上路行进的法定要素。
其次,简政放权的逻辑。依据《大气法》规则,机动车排放查验组织对机动车进行查验,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完成查验数据实时同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认证认可监督办理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查看。人物的厘清,不仅能进步办理功率,还能完成权责的清楚。
现代办理历来都是一个动态的进程,从环保标志办理到联网数据办理,背面所映射的其实也是一个年代的变迁。在互联网信息化大布景下,唯有多方联动,机动车查验办理才干步入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