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全省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召开。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省发改委收集发布沿海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典型经验做法。这些典型做法立足各地实际,聚焦重点任务,体现区域特色,将为新征程上“海上福建”建设注入强劲“蓝色动能”。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为深入贯彻习总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海上福建”工作要求,厦门市不断优化海洋产业空间布局,设立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并于2023年1月9日经福建省政府批准设立,为全省唯一的省级海洋高新区,园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最南部滨海门户地段,面积10.27平方公里。
采取“指挥部+国企”工作机制,建立由市领导任总指挥,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区主要领导参加,设计、建设等单位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强化市区上下统筹协调、通力协作。组建由市属国企火炬集团主导成立的厦门海洋高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依托火炬集团在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招商运营的丰富经验,打造海洋产业链完备、产城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优越的海洋创新高地。
因地制宜,以海洋研发创新载体,海洋总部经济为支撑,构建“6+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重点打造国家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研发成果转化基地、海洋创新实验室、海工装备检测与再制造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等三大创新平台,提升科技攻关和科研产业化能力,助力园区产学研融合发展。聚焦以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高端装备与新材料、海洋信息与数字产业、渔港经济与海洋种苗业、海洋文创与高端滨海旅游、蓝碳及海水综合利用为主导的六大重点产业,打造“龙头企业带动-专精特新成长-小微企业孵化”的海洋高新产业集聚区。
健全法治规范方面,印发2024年3月1日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规定》,以及《厦门市经营性游艇帆船备案管理办法》等。人才引育方面,依托在厦涉海高校院所,着力吸引高层次领军人才,出台《厦门市海洋产业人才评选实施细则(暂行)》,加大海洋人才培育力度。投融资方面,着力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产业投融资体系,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模式,设立一支首期规模约20亿元的海洋产业基金,支持涉海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为厦门海洋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围绕“两年拉开框架、五年初具规模”的总体要求,自园区成立以来,不断加快园区开发建设步伐,聚焦海洋生物医药及制品、海洋高端装备两大产业,多元化开拓招商渠道,高效接洽涉海项目90多个,2023年实现16个意向入驻项目签约,总投资超60亿元,海洋创新产业园(一期)意向入驻面积超18万平方米,努力将园区建设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新支点、新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