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记者陈丽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会对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关于制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经多次沟通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已编制完成《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送审稿)》。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完成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送审稿)》主要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产业、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以及外商投资适用的鼓励类产业。凡纳入目录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可以依规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对目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国务院审定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并根据形势发展及时对目录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