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目前板材和地板的绿色环保状况,顺应消费者对“环保家居、健康居住”的追求,今年5月底,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大连、厦门、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昆明等28省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29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绿色家居环境技术工作委员会,历时3个月,开展了地板与板材环保性能比较试验活动。
此次比较试验活动共检测了35个样品,包括28个地板样品(15个强化木地板和13个实木复合地板)和7个板材样品。其中,7个板材样品主要选自市场上宣称低甲醛或使用无醛胶的板材,28个地板样品选自市场上比较畅销、行业内综合排名靠前的主流品牌。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按照现行的《室内装饰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限值》(GB18580-2001)标准,35个样品的甲醛释放量达标率为97.14%,地板和板材整体环保状况达标率较高,大品牌地板和板材产品的绿色环保性能值得信赖。虽然达标率很高,但单个样品达标并不意味着家居环保,叠加使用过多装饰材料仍有可能造成危害。另外,市场上俗称为“无醛”的地板和板材,由于木材本身就含有微量的甲醛,只是使用了不添加甲醛的胶粘剂,并不代表产品里不存在甲醛。
近年来,大众消费者越来越重视家居环保健康,而甲醛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一种致癌污染物,是家装的“隐形杀手”,因此,当前的建材市场上纷纷涌现出E0级和“无醛”产品,以满足普通消费者对绿色家居的需求。此次比较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当前国内地板和板材市场的绿色环保状况,敦促企业不断改善和提高环保级别,让消费者用上放心环保的地板和板材产品。为确保此次活动的客观公正性,本次比较试验活动的主办方通过匿名购买的形式,在市场上采集了35个主流品牌样品,并配以编号送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此次比较试验的具体检测单位为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35个样品甲醛释放量的试验方法依据国家标准《室内装饰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限值》的规定进行,4个刨花板和定向刨花板类样品的甲醛释放量采用穿孔萃取法检测,甲醛释放量要求为E1≤9mg/100g可直接用于室内,E2≤30mg/100g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3个胶合板样品和28个地板样品的甲醛释放量采用干燥器法检测,甲醛释放量要求为≤1.5mg/L(毫克/升)可直接用于室内。用干燥器法检测时要求受检样品放在标准规定的容器内,在恒温环境中放置24小时后对吸收液进行分析。为了解部分地板和板材在甲醛释放量降低的情况下,其他对有害的易挥发有机化学物质是否会上升,本次比较试验对其中标称环保级别较高的12个样品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进行了检测。TVOC的试验方法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HJ571-2010)的规定检测,检测时要求受检样品放置在恒温、恒湿、有固定换气的标准环境试验箱中,放置72小时后进行采样分析。
依据GB18580-2001的规定,在被检的35个样品中,其中有34个样品的检测数值均在规定范围之内,甲醛总体达标率为97.14%。
虽然依据国家强制标准GB18580-2001,此次被检测样品的甲醛释放量基本达标,但该标准只规定了E1级和E2级的限值,而没有规定对地板和板材环保要求更高的E0级(≤0.5mg/L),E0级只在一些特定产品标准内有规定,如《胶合板》(GB/T 9846-2004)标定了胶合板的E0级,《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18102-2007)标定了强化木地板的E0级。比照这些标准,15个强化木地板样品只有2个样品的甲醛释放量勉强达到了E0级,其余13个样品只达到了GB18580-2001的E1级标准。另外,针对无醛胶板材没有相应标准的现状,6月17日,商务部印发了《绿色板材采购规范》,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绿色板材采购规范》将绿色板材划分了G1、G2、G3三个级别,从检测结果来看,被检测的3个“无醛”木质人造板材数值符合《绿色板材采购规范》的G2以上级。
人造板作为家居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种类繁多,且环保指标直接决定着家具、地板等产品的整体有害物质释放情况,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好坏起着很重要影响。此次比较试验中的7个板材样品均为市场上知名度较高、口碑较好的板材企业,其中5个样品为无醛胶板材。按照板材类别划分,7个板材样品中包含4个刨花类板材和3个胶合板。从比较试验结果来看,7个样品的甲醛释放量均低于标准限值(见表三),表现良好。其中5个使用无醛胶板材的甲醛释放量数值尤其不错,2个无醛胶合板——标称为徐州美林森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吉信无醛胶合板和标称为河南兴旺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郑旺无醛胶合板数值均为0.2mg/L,远远低于E0≤0.5mg/L的限制要求;另外,使用无醛胶的定向结构板——标称为湖北宝源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宝源精木板的甲醛释放量也表现不错。
据了解,木材或非木质植物纤维等原材料本身也会释放甲醛,且根据树种不同甲醛释放量也不尽相同,目前资料显示木材的甲醛释放量大约在0.2 mg/L左右。根据商务部印发的《绿色板材采购规范》,无甲醛胶粘剂生产的绿色板材是指人造板制造过程中使用的胶粘剂为无醛胶粘剂,且人造板中的游离甲醛释放量不高于所用木材或非木质植物纤维原料自身甲醛释放量,同时将符合这一要求的产品定位绿色板材的最高级别G1级。因此,要想辨别板材产品是否为使用无醛胶粘剂的绿色板材,看清使用何种胶粘剂是关键因素之一,无醛胶粘剂本身不添加甲醛,像目前市场上使用的大豆胶、淀粉胶、MDI改性胶和树脂胶粘剂都是无醛胶粘剂。从本次比较试验结果来看,5个无醛胶板材虽然均测出了微量甲醛,但甲醛释放量数值都很低,这也表明“无醛胶”板材并非没有甲醛释放,只是说其甲醛来自于木材本身,而非来自于胶粘剂,其环保性能可能会更好。
此次比较试验抽检了13个实木复合地板样品,依据国标GB18580-2001规定,E1级实木复合地板甲醛释放量为≤1.5mg/L,13个实木复合地板样品全部合格(见表四)。其中有12样品的甲醛释放量在0.5mg/L以下,有10个样品的甲醛释放量在0.3mg/L以下,整体表现良好。
实木复合地板兼具了实木地板部分天然属性和强化地板的耐磨特点,价格为多数消费者接受,逐渐成为地板市场的消费主流,尤其从2003年开始,实木复合地板的消费量快速增长,已成为中国木地板产业的主导产品之一。然而,现行的国标《室内装饰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限值》只规定了E1级(甲醛释放量≤1.5mg/l),没有规定包括E0级在内的更高环保要求。参照胶合板和强化木地板的E0级标准,本次比较试验的13个实木复合地板中,只有1个品牌的甲醛释放量数值稍微高出E0级(≤0.5mg/L)标准,其余12个样品均可满足E0标准,甚至有11个样品符合日本的F4星(≤0.4mg/L)标准,远远好于现行的国家标准。通过比较试验数据可以看到,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标准,因此,目前对我国实木复合地板的环保标准要求亟需提高。
相较实木复合地板而言,对强化木地板的标准分级较为清晰、严格,除了GB18580-2001对强化木地板有E1级的数值要求外,强化木地板国家标准《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18102-2007)将强化木地板分为E0和E1两个级别。
在抽检的15个强化木地板样品中,14个样品的数值均符合国家标准(见表五),但符合GB/T18102-2007规定E0级的强化木地板只有2个,占被检测样品的13.33%,分别是标称为圣象集团生产的圣象PK7113和标称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菲林格尔M-178,甲醛释放量实测值均为0.5mg/L。有8个样品的甲醛释放量介于0.7mg/L 和0.9mg/L之间,另外4个样品的甲醛释放量介于1.1mg/L 和1.5mg/L之间。
据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不完全统计,2012年我国强化木地板产销量约2.11亿平方米,市场占有率高达55.97%。在市场销量和购买需求巨大的情况下,消费者在购买环境仍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按照《室内装饰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限值》和《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国标》的要求,“强化木地板要在产品适当的部位标记甲醛释放量标识;在包装上,企业应该根据按照自己产品的特点提供详细的中文安装和使用说明书。”但从15个样品标注来看,约1/3的强化木地板在产品外包装上未标注环保等级是否达到E0级还是E1级,有的只是简单以“合格品”等代替;有的标注为“表面耐磨、甲醛释放量 家用I级”,没有清晰地标注环保标识;还有的进口地板在外包装上用英文进行标识,没有中文的产品信息。
随着环保意识逐渐增强,消费者在选购家具时对健康、绿色的关注度也大幅提升。2001年出台的《室内装饰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限值》,已不能满足消费者对绿色环保家居的要求。按照该标准的规定,在我国,地板达到E1、板材达到E2级标准即可被称作合格板材。而环保级别更高的E0级只是出现在一些特定产品标准中。另外,各标准中对同一类产品的检测方法不一样,数值的单位不统一,划定的级别也不一样,如在GB18580-2001中,对实木复合地板采用的是气候箱法和干燥器法,标定的环保等级为E1;而在《实木复合地板》(GB/T 18103-2000)中,采用的是穿孔萃取法,划分的环保等级为A类和B类。
由于标准多、标准不统一,加之目前我国板材和地板企业实行企业送检,这给一些不良企业制造了一个产品“就低不就高”,宣传“就高不就低”的空间。此次检测结果表明,60%的样品甲醛释放量能达到E0级标准。也就是说,单从技术角度来看,国内不少企业都能生产E0级板材和地板。但本次活动的市场调研情况表明,板材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E1级和E2级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和国标要求低有一定关系。针对此,29家消费维权单位呼吁相关标准制定部门,环保标准制定应具前瞻性和科学性。目前环保标准众多,建议规范标准、统一同类产品的检测方法,提高标准环保等级,以顺应绿色环保的大趋势。
家居环境的污染存在叠加效应,即很多产品,如果单独拿出来可能符合国家标准,但是家居材料、家居产品叠加在一起后,整体室内空气质量就有可能不达标。近年来,不少刚入住新装修住宅,在高档写字楼工作的人们出现了头痛、胸闷、易疲劳、烦躁、皮肤过敏反应等症状,这种被称为“病态建筑物综合症”(室内综合症),其产生的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我国多数建筑中室内新风量不足,换气次数不够;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目前对装饰使用的材料装载量(承载率)没有相应的规定,很多消费者在家装的过程中对板材的使用量没有控制标准。
现行的国家标准GB18580-2001只规定甲醛释放量达到E1级可以用于室内,E2级必须饰面处理后可以用于是室内,而对使用总量却没有相应要求,在单个产品达标的情况下,很难保证在总量增加的情况下,室内空气质量不超标。而有些发达国家家居建材环保标准规定,达到一定环保级别时在使用面积上无限制,低于一定环保级别时建议限制使用面积或禁止使用,具体使用面积可根据数据套用相应的公式得出。
对此,29家消费维权单位认为,提高现行国家标准的同时,应对各环保等级对应的材料装载量进行规定;并建议在标准中增加对TVOC释放率数值的检测,以避免甲醛释放量下降的情况下,其他总体有机挥发物数值上升。
本次比较试验活动调研显示,产品是否环保与板材原材料关系密切,而板材的环保性与使用的胶粘剂息息相关。目前,国内的人造板生产企业众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产品鱼龙混杂,最直接的受害者是消费者,因此只有标准是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