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龙江,6月11日,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龙江建设的实施意见》,省生态环境厅现就《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实施意见》明确,深入推进哈尔滨市、大庆市、伊春市等“无废城市”建设,建设一批“无废细胞”。推动实现城乡“无废”、环境健康。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公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正式确定我省哈尔滨市、大庆市、伊春市入选“十四五”时期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城市。全省其他城市开展全域“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分阶段逐步从“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向“无废城市”建设转换。两年多来,这3个城市建立以市委、市长双牵头的领导小组,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积极推进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利用,逐步形成“无废冰城”“无废油城”、“无废林城”的特色城市。
哈尔滨市推行居民绿色低碳“无废”生活方式,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1.3万余个,四分类收集容器约19万余个,配备分类运输车1247辆,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减量化回收利用率保持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保持80%以上。
大庆市推动含油污泥等典型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危险废物填埋率持续保持在8%以下。推动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覆盖率达100%。推广城镇绿色建筑39个项目(占新建建筑比例达95.64%),完成城镇竣工绿色建筑11个项目(占竣工建筑面积比例达88.61%)。
伊春市大力推广标准地膜和可降解地膜应用,全市标准地膜使用率达到9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96%,积极推广使用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全市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143万亩。建立205个行政村累计建成垃圾分拣中心235座。全省推动实现城乡“无废”,共创建“无废城市细胞”924个,由点带面、层层递进,逐步引导群众和单位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
一是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对标对表《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的2027年和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总体目标,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继续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并向生态环境部推荐“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
二是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信息管理,形成高效监管格局和服务模式。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将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
三是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与利用处置能力改革,严守危险废物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大力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质量,针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难点、堵点,积极探索综合利用路径,加快形成创新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应用。加大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力度,推动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等农林废弃物高效利用。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加强收集站(点)的环境卫生管理。加大绿色建材产品研发力度,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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