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3、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山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时间:2024年5月23日开始至2024年5月30日截止,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若要以邮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请将磋商文件费用汇至我方,并将汇款底联扫描件,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一并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