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主要从事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开发制造、航空器试验和检测设备开发制造、飞机工艺装备开发制造、飞机零件加工和飞机部件装配等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7)。
党的十九大为我队标定了强军兴军目标,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国防建设的稳步增强,装备现代化进程进入快车道,这也决定了军用航空领域市场需求将在一段较长周期内持续旺盛。
随着国家JMRH政策上升为国家战略,构建了以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军民深度融合的运作体系,在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科技工业的结合下,形成一个统一的国防科技工业基础,以此促进军民两用产业加速发展。随着国有军工集团逐渐向核心主业聚焦,形成了“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式”的发展模式,部分配套业务将转移至有配套能力的企业,在产业模式上为“民参军”企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在JMRH下将实现整体提高军工行业的产能和效率。
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要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质量效益。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指导建议将为航空航天、国防信息化等产业带来新发展机遇。
中国制造2025中对于高端装备创新工程指出,将组织实施大型飞机、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民用航天等一批创新和产业化专项、重大工程,开发一批标志性、带动性强的重点产品和重大装备,提升自主设计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突破共性关键技术与工程化、产业化瓶颈,组织开展应用试点和示范,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抢占竞争制高点。到2025年实现自主知识产权高端装备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明显下降,基础配套能力显著增强,重要领域装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飞机地面保障设备、航空器试验和检测设备、飞机工艺装备、飞机零件加工和部件装配。主要产品涉及挂弹车、发动机安装车、APU安装车、飞机挂架、自动化专用设备、飞机制造工装等。
公司主要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客户单位年度订货情况及订单的进度安排,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根据计划组织生产制造,当相关设计方案通过客户和最终用户评审后,公司通过合格供应商目录进行外购及外协方式采购所需的设备及原材料。过程主要涉及研究论证、方案设计、工程研制、设计定型、生产和交付等环节。
公司主要按照客户基于装备型号的采购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并根据当期订单与中期规划制订公司整体经营计划。公司主要产品为军品,主要销售均采用直销模式,主要客户为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单位及军方单位。
公司严格按照军品质量管理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在公司军品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军方通过向企业派驻军代表的方式对产品质量、生产进度、出厂验收等环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完善的保密管理体系,在承担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期间,保障保密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昱华航空电器有限公司、四川恒升力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成都立航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管理、预算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生产与质量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资产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